复习偶得
1.许多教科书往往喜欢通过调和多种理论而求其中庸的办法来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殊不知,这个所谓新的理论体系往往不能逃脱它所调和的其中一种理论所设定的框架;相反,由于它杂糅了一些根本上不兼容的理论的枝叶,而使这个新的理论由于本身的矛盾而从内部不攻自破。2.当你要批判一个理论时,请不要批判其结论,而应该从批判前提和论证方法入手。同时记得提醒自己,该理论的创建者未必不如你聪明,所以你的批驳方式可能在他创建该理论时就已经考虑过甚至否定掉了。
3.如果说理论所试图反映的客体是三维的,那么一切理论都只能是二维的。从各个不同角度来反映三维客体的二维理论,就形成了同一学术领域的不同流派。而这些流派往往是不能人为地统一而成一个终极真理的。不同角度拍出的照片,至多是片面;而将所有照片拼在一起告诉大家这就是客体本身,则成为谬误了。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多看一些二维的照片,而在心中尽量还原那个三维的客体罢了。 看完聊公的帖子,我只能说哇塞~ 哇塞~yct::32yct:: 西政教科书的一大特点就是采用讨巧的定义,折衷的理论,小心翼翼。法理学尤为显著。 深有同感……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杂糅多家观点然后取中庸(有时候觉得用墙头草形容更合适一些),有什么价值。
(楼下保持队列)
哇塞~ 我也跟着说----哇塞~ 看了一些国外的教材以后就会发现西政的课本繁冗而且无聊
哇塞~yct10 我觉得我们教科书最让人恼火的不是杂糅或是取中庸观点而是为了保险起见宁可把一个概念的定义放浅一个层次甚至仅仅停留在文字层面,这一特色延伸到概念比较之类的表现就是讲废话(例一:有条件者可参考《民事诉讼法原理》中管辖权异议和移送管辖之比较一段,看看其中有几点纯属废话)。 几本书互相“借鉴”就成了教材。 辩证法的荒谬之处在于他本身可以辩证么
这个辩证法可以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 根据辩证法本身的精神 它又可以说是狗屁不是一文不名
真正的科学是不能没有漏洞的 全面的看问题是个很响亮的借口
那些神化了的大写真理不是科学 而是废话 为真知灼见欢呼!直抒胸臆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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