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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z 发表于 2007-10-19 14:51

高手请进

1。对于中止犯,预备犯应如何定罪
2。犯罪中止中的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预期结果还是现实结果。

恋上天堂 发表于 2007-10-21 15:40

回复 #1 lxz 的帖子

中止和预备并不冲突,一个是应当一个是可以,该怎么定就怎么定.这个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至于犯罪中止所要求的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指的是现实结果,是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确立的,只有构成刑法规定的结果才是犯罪意义上的结果.另外预期结果业不好证明,属于主观的范畴.

西华法雨 发表于 2007-10-22 16:46

楼上就是高手,呵呵。yct::34yct:: yc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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