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人论坛's Archiver

社区首页 | 西政人家族新! | 相册 | 论坛热! | 博客 | 邮箱新! | 电影 | 网游热! | 软件 | 法规检索 | 手机端新!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5:05

星空点灯----世界经典文学故事 法律趣味案例荟萃

[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blue][b]               [size=7]星空点灯[/size][/b][/color][/size][/font]
[b][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0000ff][/color][/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0000ff]           [size=4]世界经典文学故事  法律趣味案例荟萃[/size][/color][/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color=#0000ff][/color][/font][/b]
[size=4][b][font=楷体_GB2312][color=#0000ff]                              王大潮 编著[/color][/font][/b]
[/size]
[b][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0000ff]                [size=4]中国文联出版社[/size][/color][/size][/font][/b]


                                                                       
                                                                    [size=4]   [font=黑体][b] [color=red]1 心灵驿站[/color][/b][/font][/size]


      早在六七年前辩护的一桩强奸案,令我们久久难以释怀。被害人来自西部贫困山区,当时她已为人母。为家庭生计,她在南方从事某种特殊职业。被告人是群稚气未脱的少年,他们全都懵懵懂懂、涉世不深。在这场悲剧中,双方的遭遇都令人十分痛惜。这群少年在法律鉴别力和行为自控力上的缺失,尤其是在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不断鞭笞着我们去反省和思考。静下细想不难发现,患有这些缺失症的又何止这群少年?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曾阐释说:“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在于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也特别指出: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从中也可看出法制教育是何其重要。众多经验表明,法制教育的普及和深入,需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和创新求变为前提。坦诚地说,这些都是长期而巨大的挑战。


       文学与法律联姻,也许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好方法。文学创作常以法律为素材,而法律精神又在文学创作和传播过程中得到张扬。文学在彰显教化功能的时候,法律的评价、指引和教育功能也得到了凸现。像《包公案》、《海公案》和“三言两拍”等公案小说,再如《窦娥冤》、《赵氏孤儿》等传统戏剧,还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和《红楼梦》等都折射出当时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状况。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以及奥地利近代作家卡夫卡的《审判》、《刑罚殖民地》和《法律门前》等,也描写了许多法律主题。古往今来,法律假借文学的翅膀,教化了几许人,影响有几何深,谁能估算得出来呢?在感慨之余,我们不得不叹服文学的魅力与伟大。


偶尔读到马克·吐温《光荣的事情》一文,欢喜无比。与其说它是篇亦庄亦谐的文学故事,倒不如说它就是一则生动活泼的物权法案例。受之启发并加之积累已久的内心冲动,我们采撷到近两百篇世界经典文学故事,作为趣话法律知识的背景案例。这些文学故事简洁凝炼,精气神被演绎得淋漓尽致。多彩的文学故事汇聚成绚丽的星空,熠熠的法律之光又如盏盏点燃的灯。在茶余饭后,在夜阑之际,信手拈来品呷文学,细嚼慢咽咀嚼法律,兴许也是一种精神涤荡和心灵感受。


《星空点灯》是我们在法律载体文学化、法律传播通俗化和法律启蒙趣味化方面所做的一次尝试。在建设和谐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时代洪流中,《星空点灯》有志成为广大青少年读者的好朋友、好助手和好向导。具有不同背景层次的读者朋友,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妨将它作为:
1.普及法律知识的大众文学读物;
2.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的入门教材;
3.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的案例读物;
4.劳教及监狱犯罪矫治辅导读物;
5.法律执业实操训练模拟案例集;
6.全国“五五”普法教育的读物;
7.企业青工教育训练的通俗读本;
8.文学欣赏与大众生活休闲读物。


《星空点灯》所选文学故事,也是很好的语文阅读素材。如《威尼斯商人》、《窦娥冤》、《项链》、《论雷峰塔的倒掉》、《小二黑结婚》、《葫芦僧错判葫芦案》、《杨志卖刀》、《大闹野猪林》、《走出沙漠》、《雪夜出诊》、《等待的一天》、《诺曼底号遇难记》和《万卡》等,都是中小学的语文课文。再如《村长的狗》和《酒干倘卖呒》等具有较强的生活气息,被选作大学语文自考试题及中学语文考试训练题。书中文学故事大多是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还有不少国外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所以,《星空点灯》也具有一定的文学收藏价值。
在每篇文学故事之后,我们都附设了“法律小课堂”和“参考答案”两个栏目,以期与读者朋友实现互动。在此,也非常渴望能邀请您参加《星空点灯》爱心接力赛,将您阅读《星空点灯》的感受和收获分享给亲朋好友。星空点灯之旅,既是阅读的接力,也是爱心的接力。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您参与,法治的未来更进步;有您参与,和谐的明天更精彩。


     由于编著者才疏学陋,对“文学与法律”的认知还非常粗浅,再加上目前尚无比较接近的经验可供借鉴,故书中的错误和纰漏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朋友、华文作家、外文译者和法律专家批评、指正,以便再版时纠正与改进。
                                                                                                        王大潮
                                                                                                                                                             2007年11月于花城

[[i] 本帖最后由 王大潮 于 2007-11-6 15:51 编辑 [/i]]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5:19

星空点灯-----《光荣的事情》

[color=red][font=黑体][size=4][b]   yct::34yct::                              2 光荣的事情[/b]
[/size][/font][/color]                                                                                                                                                    [美国] 马克·吐温

       我记得有一次,身边分文不剩了,但在天黑前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去弄钱呢?
      我沿着街道徘徊了整整一小时,也想不出一点办法来。后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一只狗朝我走来,停在我身边,打量着我,好像在说:“你想交朋友吗?”我好奇地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生,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一再扬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一位民族英雄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人们都羡慕地望着他那身显眼的制服。这时,他突然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看得出来他也迷上了这只漂亮的畜生。将军情不自禁地走上前,轻轻地摸着这只狗,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啊!你愿意卖吗?”

      我爽快地回答说:“当然可以。”
      “卖多少钱?”
      “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
    “那么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说着,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一直往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相貌温和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四下里东张西望。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吗?”
      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顿时松了一口气,连忙回答:“对,对!您看见啦?”
      “是的,一分钟前它还在这里。”我说,“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如果您需要我帮忙的话,我可以试一试。”
      他连连向我道谢。毫无疑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他又问我要多少。
       “三美元。”我说。
      他惊讶地望着我说:“啊!这算不了什么,即使给您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但我说:“不,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二话没说就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吧,怎么一分钱也不多要。
      我向旅馆服务台打听到了将军房间的号码。当我走进房间时,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这只狗带回去!”
      他吃了一惊,说:“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我了,价钱可是你出的。”
      “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它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
       “什么人?”
      “是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
      

       将军更惊奇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给卖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
      “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
      我说:“哎呀!你真问得稀奇,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钱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了我的话,说:“这真是我生平遇到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我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便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的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
     “哎呀,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根本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请别再费口舌了,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买卖是非常公平,非常合理的。但是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因为有个人在找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条本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好啦,不要说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辞令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
       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我得到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我做了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我绝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从狗的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属于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狗的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大家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非要那样做不可。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绝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程茂苏 译)   
[b]法律小课堂:[/b]

1.故事中的“我”既狡黠又善良,且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故事中的“我”游刃有余的关键就
在于,“我”灵活地运用了有关_____的法律知识,如“主人”对“狗”享有的专有权利。
□买卖收回权
□财产所有权

2.这位将军向“我”买这只狗,是因为他足以相信“我”是狗的_____。因为这只狗快乐地摆
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
□所有权人
□豢养人

3.结合文中故事,可以推测我国的民法规定,财产所有权人_____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
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卖_____行使处分权的一种形式。
□无权……不是
□有权……是

4.“我”将“主人”的“狗”擅自以三美元卖给了这位将军,该行为显然属于_____处分。又如
儿子未经父亲同意,将父亲的房子抵押给银行骗取贷款,亦同。
□有权
□无权

5.“我”将主人的狗卖给将军,该行为在法律上是____的,因为它侵犯了主人对狗享有的财
产所有权。如果主人对“我”的行为不表异议,且予以追认,那么将军也可以得到这只
狗,不过那“三美元”要归还给狗的主人,否则那“三美元”对“我”来说,就是______。
□有效……犯罪所得
□无效……不当得利

6.根据故事可推测我国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
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_____。
□有效
□无效

参考答案:
1□财产所有权;2□所有权人;3□有权……是;4□无权;5□无效……不当得利;
6□有效。

[[i] 本帖最后由 王大潮 于 2007-11-6 16:02 编辑 [/i]]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5:25

星空点灯----世界经典文学故事 法律趣味案例荟萃

<星空点灯> 即将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5:34

星空点灯---<遗嘱>

[font=楷体_GB2312][size=6][color=blue][b]                    [font=黑体][size=4][color=red]3 遗 嘱
[/color][/size][/font][/b][/color][/size][/font]                                                                                                                                                                 [瑞典]诺贝尔


     我,签名人艾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经过郑重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财产的遗嘱:

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换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无论肤色或国籍,亦无论男女或老幼,也不论民族或阶层,更不论富有或贫穷。特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

     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发现或发明的人;
     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发现或改进的人;
     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发现的人;
     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
物理奖和化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瑞典科学院颁发;医学和生理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颁发;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文学院颁发;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举产生的五人委员会颁发。

     对于获奖候选人的国籍不予任何考虑,也就是说,不管他或她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谁最符合条件谁就应该获得奖金,我在此声明,这样授予奖金是我的迫切愿望……

     这是我唯一有效的遗嘱。在我死后,若发现以前任何有关财产处置的遗嘱,一概作废。
                                                                  
                                                                                                                                                                                                       (佚名 译)

法律小课堂:

1.这份遗嘱的法律性质是_____,而不是_____ 。从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诺贝尔的这份遗
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遗嘱”了。
□遗□遗嘱继承……遗赠

2.结合本文可推测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____以外
的人。
□法定继承人
□有竞争关系

3.诺贝尔在“遗嘱”中要求,奖金必须分别奖励给在物理、化学、文学、和平事业以及医学
和生理学上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人。由此可知,遗赠____ 附有义务或负担,受遗赠人应当
履行义务。
□可以
□不能

4.依我国继承法来看,假如诺贝尔身故后,尚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
子女、妻子、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等,他____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可以
□应当

5.假如诺贝尔在生前尚有一笔税款没有缴清,另有一笔借款没有偿还,那么清偿他的税款和
债务,则____于执行遗赠。
□优先
□劣后

参考答案:
1□遗赠……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人;3□可以;4□应当;5□优先。

[[i] 本帖最后由 王大潮 于 2007-11-6 15:50 编辑 [/i]]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5:58

星空点灯----世界经典文学故事 法律趣味案例荟萃

yct::34yct::

youkoo 发表于 2007-11-6 16:42

很好嘛!

花城的书都还不错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6 17:09

此花城非彼花城

谢谢楼上MM的夸奖.序言中的"花城"指的是广州,我家住在珠江边;楼上所讲的"花城"大概是指花城出版社吧.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9 14:48

yct::36yct::

雪域蓝石 发表于 2007-11-10 20:23

顶一下~yct::34yct::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3 13:06

星空点灯-----法官

[color=#ff0000][b] 法官[/b][/color]

                                                           
原著:[奥地利]卡夫卡
关键词:司法贿赂· 法官遴选
法律类别:律师法·法官法

传票要求我以证人的身份到法庭作证,于是我平生第一次走进了法庭。门那么多,走廊那么多。我向人打听传唤我的地方法庭在哪里,他们告诉我:往里走,一直往里走。走道上阴冷幽暗,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人们来去匆匆,交谈时用的是密码般的语言,里头常常夹着拉丁词。所有的门都一模一样,门旁有一块铜牌,由于年产日久,上面刻着的字已经模糊不清。我打算拦住夹着公文包的人,请他们指一下路。可是他们对我怒目圆睁,回答道:in situ,a quo,ut retro(拉丁文法律用语——译注)。我在这座迷宫里走得精疲力竭,最后随便推开一扇门走了进去。一个身穿光亮绸上衣傲气十足的年轻人走过来。我告诉他:我是证人。他说:你得在这儿等。我便开始等,小心谨慎地等,一等等了五六天。这时候我感到不耐烦了。主要是为了解解闷儿,我开始给那个穿光亮绸上衣的年轻人帮起忙来。不多时,我就知道一场场初看起来完全相同的诉讼各有各的特点。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人和我相识了,彬彬有礼地同我打招呼,有的还塞给我装了钱的小信封。我不断进步,到了年底便进入法院的里屋办公。我在那儿坐在写字桌后面,起草一份份判决书。一天,法官把我叫去。年轻人,他对我说,我对你很满意,决定让你当我的秘书。我结结巴巴地向他道谢,却发现他没在听。他眼睛近似,身体极胖,脸色苍白,白得只有在暗处才能看见他。他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只相信我一个人。要是我老婆活着,现在会是什么样呢?他常常叹息,她还能活过来吗?我的孩子呢?老大今年该二十了吧?不久,这个郁郁寡欢的人去世了,我相信是去世(也可能只是消失)。我顶了他的空缺。从此我便成了法官。我颇具修养,很受人尊重。人人称我为阁下。那个穿光亮绸上衣的年轻人每次走进我的房间,都要鞠躬行礼。我觉得他好像不是第一天接待我的那个年轻人,可是他同他长得很像。由于每天坐着,我的体重日益增加,我的视力变得很差:白昼黑夜都得用人造的灯光是很伤视力的。可是我在别的地方得到了补偿:不管天冷天热,都穿同一套衣服。这样钱就省下来了。此外,夹着公文包的人递过来的信封比以前更厚了。一个仆人专门给我端饭:有肉、有菜,还有一只苹果,跟他端给我前任的一样。我躺在沙发上过夜,浴室稍微小了一些。有时我会想念家和家人。某几天(如圣诞节)里,呆在法院味道不太好受,可有什么办法呢?我是法官呀。昨天,我的秘书(一个值得称道的小伙子)要我在一份判决书上签字(判决书是他起草的)。这是对一个作伪证的人的缺席判决,判决的结果是:罚款和取消为原告或被告作证人的资格。这个人的名字我隐隐约约地觉得眼熟,不会是我的名字吧?不过,我现在是法官,所以就在判决书上签下了我的名字。
                                                                                                                 (顾亚星 译)
法律小课堂:
1.“ 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人和我相识了,彬彬有礼地同我打招呼,有的还塞给我装了钱的小信封。”结合全文故事,可推测“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人”是活动在法院的___。
□原告或被告 
□律师
2.从上题可以推测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___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____,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___,律师并得被吊销执业证书。
□不得……行贿……行贿
□可以……塞钱……塞钱
3.“此外,夹着公文包的人递过来的信封比以前更厚了。”如依我国法官法来看,“我”不断接受越来越厚的“信封”是____行为,应当给予___;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贿……处分
□职务……鼓励
4. “我不断进步,到了年底便进入法院的里屋办公。我在那儿坐在写字桌后面,起草一份份判决书。”在故事中,“我”从证人变成给法院帮忙的人,再变成了起草判决书的人。这的确很“传奇”。如依照我国法官法来看,初任法官应当从通过___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法院内部人事任命
5.“……不久,这个郁郁寡欢的人去世了,我相信是去世(也可能只是消失)。我顶了他的空缺。从此我便成了法官。”如依我国法官法来看,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___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政府和法院
□宪法和法律

参考答案:
1□律师;2□不得……行贿……行贿;3□受贿……处分;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5□宪法和法律。

注: 弗兰兹·卡夫卡,20世纪德语小说家、布拉格大学法学博士。二次大战后,世界上各写作流派纷纷追认其为先驱。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4 15:50

星空点灯-----威尼斯商人

[font=仿宋_GB2312][size=3]   原著:[英国]莎士比亚
   关键词:公序良俗
   法律类别:民法/商法

为帮助好朋友巴萨尼奥成亲,安东尼奥向商人夏洛克借了3000元的高利贷。借契附带了苛刻的条件。到期如不能偿还借款,夏洛克将从安东尼奥的胸脯上割下一磅肉,用来抵偿债务。不幸的是,安东尼奥的船队遭遇风暴,沉入海底了。但聪明的波西霞嫁给了巴萨尼奥,也就是后来女扮男装的律师鲍西亚。
安东尼奥彻底破产了,夏洛克却要坚决履约。夏洛克告到了法庭。法官感到很棘手,告诫说,“夏洛克,你坚持从这个不幸的商人身上,割下一磅肉。但你看他最近的巨大损失,无论怎样富有的商人,都将倾家荡产。我们等待着你温和的回答。”
“法官大人,我已禀告过了,这是借契的约定。如您不准许我的要求,那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另外我还可以上诉。我宁要一磅腐烂的肉,不要那连本带息的还款。安东尼奥是我的仇人。即使我未获得任何好处,我也要坚持打下去。这是我的自由。” 夏洛克回答说。
“残忍的辩解,”巴萨尼奥道。
“我的回答,不是讨你的欢喜,”夏洛克反驳道。
“借3000元,还9000元,总算满意了吧?”巴萨尼奥说道。
“即使还36000元,我也不要,只要那一磅肉。为了得到这磅肉,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它属于我的。不然,就让威尼斯的法律见鬼去吧,”夏洛克说。
“我的当事人安东尼奥,你承认这借契中的条款吗?” 律师鲍西亚问道。
“我承认,”安东尼奥回答说。
“我们愿意加倍偿还,还他十倍也可以,拿我的手、我的头、我的心作抵押。如果他还不同意,就是故意害人了,”巴萨尼奥愤愤地说。
“不得,不得。即使把整个威尼斯给我,也换不来那磅肉,”夏洛克非常得意。
“安东尼奥,将你的胸膛挺出来。夏洛克,要割这个地方的肉吗?”, 鲍西亚问道。
“非常正确。正是这个位置,聪明的律师”,夏洛克回答说。
“不过,你得先找来一名外科医生,免得安东尼奥流血过多而死亡,” 鲍西亚解释道。
“借契上有这一条内容吗?”, 夏洛克感到意外。
“安东尼奥身上的那磅肉,的确是你的。天平,你预备好了吗?”鲍西亚问道。
“早就带来了,那就动手吧?” 夏洛克有点着急。
“且慢。那磅肉虽是你的,但是,不得重一点,轻一点。哪怕一丝一毫。割下来的肉,不能带一滴血。否则,就是违约。按照威尼斯的法律,拿你抵命。”鲍西亚底气十足。
“是这样吗?只还我的本钱就可以了。这场官司我不打了。”夏洛克后悔了。
“根据威尼斯的法律,任何企图谋害威尼斯公民的异邦人,他的一半财产归受害者,另一半充公。他的生命听候法官裁决。快跪下来,求法庭开恩吧。”鲍西亚说道。
“真倒霉呀,法官大人。那些钱我一分也不要了。” 夏洛克害怕了。
“等到恢复经济能力时,借款还是要还的。安东尼奥,你有意见吗?”法官问道。
“没有任何意见,只要不割我的肉,”安东尼奥回答说。
“夏洛克,虽然借契上有割一磅肉的约定,但这有悖公序良俗,既不公平,也不人道。你认同吗?”法官阐释道。
“法官大人,我跟安东尼奥达成一份还款协议,可以吗?”夏洛克有点不安。
“那正是本庭所希望的,”法官总结说。
巴萨尼奥和安东尼奥激动得流下了泪。
                                                    
法律小课堂:
1、东海县殡仪馆拖欠职工任海霞半年工资2400元,并与她订立一份还款协议,允诺以24个骨灰盒抵偿工资,后遭到任海霞的拒绝。该还款协议______。
□有效
□无效
2、 张三与李四赌博,欠下赌债。两人约定,如张三还不了债,就以自己老婆抵债。该约定与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相______。
□吻合
□抵触
3、星光商场在举办促销活动时称,如有妙龄女郎从商场一楼裸奔到三楼,则可获得万元大奖。少女张冉踊跃参加,作现场“脱衣秀”,惹得千人围观。其二者的约定,_____。
□无效
□有效
4、公序良俗是道德规范,______法律规范。它可以分解为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两个概念。
□不是
□也是
5、我国民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否,则为无效。该项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的内涵_____。
□相当
□相背
参考答案:
1□无效;2□抵触;3□无效;4□也是;5□相当。
注:根据案情需要,对译文作了少许改动。[/size][/font]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4 15:51

星空点灯----公正的法官


原著:[俄罗斯]列尼·托尔斯泰
关键词:优势证据
法律类别:民事诉讼法

皇帝听说,有位公正的法官能洞察一切。为了见识见识, 皇帝便化装成商人,骑马赶到那座城市。皇帝走到城门口时,一个叫花子向他乞讨。皇帝给过钱后,叫花子却揪住他的衣服,不肯让他离开。
“我给了你两枚金币,难道还嫌少吗?” 皇帝问道。
“一点儿也不少,”叫花子说,“劳驾你,带我到广场去。要不,我可能会被马或骆驼踩死的。”
皇帝把叫花子带到了广场。叫花子却不下马。皇帝说道:“我们到地方了。下去吧!”
叫花子说:“我干吗下去?----马是我的。你要是不把马给我,今天你就走不了。”
人们把他俩围起来,听他们争论。大家嚷道:“你们去找法官吧!他会为你们判断是非的!”
法院里有很多人,法官按次序把打官司的人叫过去。一位学者和一个农夫被叫了过去。他俩是为了妻子打官司。农夫说,妻子是他的;学者说,妻子是他的。法官听完他们的话,沉默了一会儿,说道:“把这女人留在我这儿,你们明天再来。”
随后,又进来一个卖肉的和一个卖油的。卖肉的一身是血;卖油的一身是油。卖肉的手里攥着钱,卖油的抓着卖肉的手。卖肉的说:“我买了这人的油,掏出钱包来给钱时,他抓住我的手,想把钱抢过去。我们就来找你了---我手里攥着钱,他抓着我的手。钱是我的,他是强盗。”
卖油的却说:“这话不对。卖肉的到我那儿买油。我给他装了满满一罐油之后,他求我给他换一个金币。我拿出钱来放在长凳上,他抓起钱来就想跑。于是我抓住他的手,把他带到这儿来了。”
法官沉默了一会儿,说:“把钱留在这儿,你们明天再来吧。”
轮到他们的时候,皇帝陈述了原委。法官听完他的话,又问叫花子。叫花子说:“他撒谎!我骑马从城里走过的时候,他求我用马送他一段路。到了目的地后,他却不肯下马,非说马是他的不可。”
法官想了想,说道:“把马留在我这儿,你们明天再来吧!”
次日,很多人来聆听法官宣判。学者和农夫最先走了过去。
“把你的妻子领回去吧,”法官对学者说,“打农夫五十棍。”
学者把他的妻子带走了,农夫当场受到惩罚。接着,法官叫卖肉的过去。
“钱是你的,”他对卖肉的说。然后,他指着卖油的说:“打他五十棍。”
最后,法官将皇帝和叫花子叫了过去。
“谁能从二十匹马里认出自己的马来?”法官问皇帝和叫花子。
他们抢着回答说:“我能!”
法官带着皇帝走到马房里,皇帝认出了自己的马。叫花子也被带到马房里,他四处张望了一通,用手指了指,叫花子也认出了那匹马。皇帝实在有点儿纳闷,这法官究竟靠什么来断案呢?
法官坐回审判席,对皇帝说:“商人,马是你的----牵回去吧。打叫花子五十棍。”
闭庭后,法官往家里走去。皇帝跟在他后面。
“你对判决不满意吗,商人?”法官问道。
“不!我很满意” 皇帝说,“请问,你怎么知道那女人是学者妻,不是农夫妻?怎么知道钱是卖肉的,不是卖油的?怎么知道马是我的,不是叫花子的?”
“妻子的事情,我是这样判断的:早晨,我把她叫过去,对她说:往我的墨水壶里灌点墨水。她拿起墨水壶,洗干净了,手脚麻利地灌上了墨水。看来这事情她做惯了。如果她是农夫妻,她就不会做这事儿。所以,学者说的是真话……钱的事情,我是这样认定的:我把钱泡在一碗水里,今天早上我去看看,有没有油浮在水面上。如果钱是卖油人的,那么钱一定被他的手摸油污了。可是水面上没有油,看来卖肉人说的是真话……马的事情比较难一点。叫花子和你都认出了那匹马。其实把你们带到马房里,并不是为了看谁能认出那匹马,而是要看马认识谁。当你走过去时,马转过身子,温情地向你探去;当叫花子靠近时,马有点儿发怒,扬起了蹄子。所以,你是马的主人。
皇帝听完,笑道:“公正的法官!我不是买卖人,是这个国家的皇帝。我到这儿的目的,是为了瞧瞧,别人谈论你的话,是不是真的。现在我看到了。你想要什么,向我开口吧!我给你奖赏。”
法官说:“我不要奖赏:皇帝夸奖了我,我已经很幸福了。” 

(王汶 译)

法律小课堂:
1、一个是商人,另一个是叫花子。法官没依身份贵贱、贫富差距去判断“马的归属”,而是依靠____来发现、认定案件事实的。
□证据
□经验
2、“学者的妻子会灌墨水”较“农夫的妻子会灌墨水”的可能性要大。 这说明前者的盖然性比后者要高。盖然性_____的主张和证据,更能接近客观真实。这就是“盖然性居高或占优势”的证据规则。
□高
□低
3、法官从“油比水轻”的生活常识,而推断出“卖油人说了谎”。这系根据已知事实、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的。它属于诉讼中的“免证事实”,当事人_____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应当
□无须
4、从故事可看出,法官应当全面、客观审核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______,对证据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对案件的预感
□日常生活经验

参考答案:
1□证据;2□高;3□无须;4□日常生活经验。

注:“盖然性”是指有可能但又不是必然的性质。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4 15:52

星空点灯----窦娥冤
 

原著:[原著]关汉卿
关键词:乘人之危
法律类别:民法/合同法

窦天章进京赶考,却身无分文。蔡婆婆放高利贷,很有一套。窦天章向蔡婆婆借碎银二十两,一年后利打滚要还四十两。最疼心的是,蔡婆婆还要强索窦娥作童养媳。窦天章无奈只得依了。早在三岁那年,窦娥就没了母亲。而在此时,窦娥年仅七岁。
十七岁那年,窦娥与蔡婆婆儿子成婚。两年后丈夫病逝,窦娥和蔡婆婆一起守寡。县城南门外有个卢太医,拖欠蔡婆婆二十两银子。蔡婆婆去追讨时,被他骗到郊外,要将蔡婆婆勒死,不想撞见张驴儿父子,救了蔡婆婆性命。张驴儿知道蔡家有个守寡的年轻媳妇,便道:
“你婆媳俩既无丈夫,不如招我父子为婿。”
蔡婆婆初也不肯。张驴儿说:
“我爷儿俩救了你,为什么不感恩?”
蔡婆婆被勒得还未缓过气,只得含含糊糊地答应,将他父子领到家中,养他过世。张驴儿曾调戏窦娥数次,窦娥坚决不从。那一日,蔡婆婆身体不适,窦娥做了羊肚汤,端给蔡婆婆喝。恰在这时,张氏父子过来探病。张驴儿抢上前去,
“将汤给我尝一尝。味道还不错,只是盐醋放少了。” 
张驴儿骗窦娥去取盐醋,就暗地里下了毒药,实指望毒杀蔡婆婆,要强逼窦娥成亲。不想蔡婆婆突然发呕,将汤给了老张喝。老张随即七窍流血,被毒死了。
张驴儿兴风作浪道:“毒死俺老子,窦娥你要官了,要私了?” 
窦娥问道:“何为官了?何为私了?” 
张驴儿道:“要官了,告到衙门,你给俺老子偿命。如要私了,你便给我做老婆。”
窦娥也毫不示弱,道:“好马不备双鞍,烈女不更二夫。我同你见官去。” 
张驴儿将窦娥拖到县衙。虽受尽刑讯拷打,窦娥也不屈招。那县太爷见窦娥不认,便要拷打蔡婆婆。窦娥怕婆婆年老,经不起酷刑,就违心认罪了。

法律小课堂:

1、张驴儿说:“我爷儿俩救了你,为什么不感恩?” 蔡婆婆被勒得还未缓过气,只得含含糊糊地答应,将他父子领到家中,养他过世。这段故事, 其实质是_______。
□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2、我国民法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为牟取不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_____认定为乘人之危。
□可以
□不应
3、依你看,张父与蔡婆婆的“婚姻关系”,是_____请求县衙撤销的。
□可以
□不可
4、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_____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有权
□无权
5、窦天章向蔡婆婆借高利贷,蔡婆婆则强索窦娥作童养媳。否则,就不借贷给窦天章。倘若如此,那么窦天章就无法进京赶考。“强索窦娥作童养媳”一节,_____乘人之危的行为。
□是
□不是

参考答案:

1□乘人之危;2□可以;3□可以;4□有权;5□是。
注:根据案情需要,对原著作了改动。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4 15:53

星空点灯---天网恢恢(中国人不可不看!)


[俄国]列夫·托尔斯泰

在弗拉基米尔城住着一个年青商人,名叫伊万·德米特里奇·阿克肖诺夫。他有两爿铺子,还有一幢自己的房子。
阿克肖诺夫是个一头卷发、风度翩翩的青年,爱开玩笑爱唱歌。年轻时也曾好酒贪杯,喝多了就发起酒疯来。但是结婚以后,他就把酒忌了,只偶尔喝那么一点点。
一年夏天,阿克肖诺夫要到尼日尼赶集去。当他向家人告别的时候,他的妻子对他说:“伊万·德米特里奇,今天别出门吧,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关于你的梦,很不好。”
阿克肖诺夫笑了。他说:“敢情是你怕我在集上喝酒胡闹吧。”
他的妻子回答说:“我不知道我怕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你从城里回来,当你脱了帽子的时候,我瞧见你的头发全白了。”
阿克肖诺夫笑道:“这是一个好兆头呀。看吧,我会把货物全部脱手,给你带些礼物回来的。”
他就这样别过家人,赶着马车走了。
半路上他遇到一个熟悉的商人,他们同住在一个客栈里过夜。他们在一起喝了茶,然后就到相邻的两个房间睡觉去了。
阿克肖诺夫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为了趁天凉好赶路,他天不亮就叫醒车夫起来套车。
然后他就到客栈主人那里(主人住在后面的下房里)付了账,登程继续赶路。
走了四十多俄里路,他停下来喂马了。阿克肖诺夫在客栈的走廊里歇了一忽儿,就走到门厅里命人点起茶炊,然后拿出六弦琴弹了起来。
忽然间,随着“叮叮当当”的铃声,来了一辆三套马车,车上下来一位长官,后面跟着两名兵丁。他来到阿克肖诺夫跟前,就盘问起他来,问他姓甚名谁,从何处而来。阿克肖诺夫一一作了回答,还招呼那位长官说:“肯赏光喝杯茶吗?”但是那长官还是一个劲地盘问他:“你昨天在哪里过的夜?是单独一人呢,还是跟一位商人作伴的?今天早晨你见了那位商人没有?为什么天没亮你就离了客栈?”
阿克肖诺夫纳闷儿,他为什么尽问这样的问题。但是他还是把情况从头到尾说了一遍,然后他说:“你为什么这样盘问我?倒好像我是什么小偷强盗似的。我是出门做买卖的,你用不着这样问个没完呀。”
这时候,这个长官一边招呼士兵,一边说:“我是本县的警官。我所以要盘问你,是因为今天早晨发现,昨晚同你作伴过夜的商人被人抹了脖子啦。我们必须把你的东西搜一搜。”
说罢,他们就进到屋里。士兵们和警官打开阿克肖诺夫的行李搜查起来。忽然间,那警官从他的一个旅行袋里抽出一把短刀来,喝问道:“这短刀是谁的?”
阿克肖诺夫眼见从他的旅行袋里抽出一把血迹斑斑的短刀,顿时吓傻了。
“刀上满是血迹,这是怎么回事?”
阿克肖诺夫想答话,但却张口结舌,说不出半句话来,只喃喃地说:“我不不不知道……不不是我的。”
警官说:“今天早晨,人们发现那商人在床上被人割断了喉咙。你是唯一可以这么做的。那房子从里面上了锁,房子里面也没有别人。这是从你的旅行袋里搜出来的满是血迹的短刀。你的脸色和举止就不对头。你说吧,你是怎么杀了他的?偷了他多少钱?”
阿克肖诺夫起誓说不是他干的。他说,他同那个商人喝过茶以后就再没有见过他了;除了自己的八千卢布以外,他再也没有别的钱;那把刀并不是他的东西。但是,他说话结结巴巴,脸色发白,而且害怕得直哆嗦,倒像他是犯了大罪似的。
警官喝令士兵把阿克肖诺夫绑起来放到马车上去。当他们捆上他的双脚把他投入马车时,阿克肖诺夫在胸前划了十字,哭起来了。他的钱和东西全被拿走了。他被送到附近的一个城里关起来。人们到弗拉基米尔调查他的为人情况。那里的商人和市民都说,从前他也常常喝酒胡闹过,但他是一个好人。审讯开始了。他受控的罪名是谋杀一名梁赞商人,抢了他的两万卢布。
他的妻子伤心极了,也不知相信什么好。她的孩子都还很小,一个还在襁褓里。他带了所有的孩子来到关着她丈夫的城里。起初人们没有准她会见丈夫。但是经过再三恳求以后,官员们准许带她去见他。当她看到丈夫穿着囚衣、戴着镣铐,跟一些盗窃犯关在一起时,她晕过去了,好久不省人事。后来她把孩子们拉到身边,挨着丈夫身边坐下来。她给他谈了家里的情况,又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把情况原原本本地对她说了。她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必须上书皇上,请求他别让一个无辜的人平白无故地给毁了。”
他的女人告诉他,她已经向沙皇递了状子,但是皇上没有受理。
阿克肖诺夫不吱声了,神色异常颓丧。
这时候,他的女人说:“记得吗,万尼亚,我梦见你的头发全白了,可见这不是没有缘故的,那天你本来就不该出门呀。”说着,她把手指插入他的头发里,抚摸着他的头说:“万尼亚,亲爱的,对你的妻子说实话吧,真的不是你干的吗?”
“唉,你也怀疑我了!”阿克肖诺夫说着,双手捧着脸痛哭起来。这时候一名士兵来说,女人和孩子都得走了。阿克肖诺夫最后一次向家人说了再见。
他们走后,阿克肖诺夫把刚才的谈话想了一遍。当他想到连他的妻子对他都有怀疑的时候,他对自己说:“看来只有上帝知道真情了,我们只能求他保佑,求他发发慈悲了。”
阿克肖诺夫不再写申诉的状子了。他放弃了一切希望,只向上帝作祷告。
阿克肖诺夫被判笞刑,并发配到矿山上服苦役。他就这样挨了鞭笞,到伤口一痊愈,就和其他犯人一起,被充军到西伯利亚去了。
阿克肖诺夫作为一名犯人,在西伯利亚一呆就是二十六年。他的头发雪白了。一把花白而稀疏的胡子长得很长。他的性格也再不是乐呵呵的了。他驼着背,步履蹒跚,沉默寡言,脸上再也见不到笑容,但却常常祷告。
阿克肖诺夫在狱中学会做靴子,赚点钱就买《圣徒行述》。狱中光线还好时,他就读这本书。礼拜天,他就在监狱教堂里诵读使徒书,参加唱诗班唱赞美诗,因为他的嗓音还好。
监狱当局喜欢阿克肖诺夫温和的性格,同牢的难友也敬重他。他们管他叫“老爹”和“圣徒”。他们要向监狱当局申诉什么,就请阿克肖诺夫做他们的代言人。犯人们吵架了,也请阿克肖诺夫来评判排解。
阿克肖诺夫听不到家里的消息。连他的妻子儿女们是否还活着,他都不知道。
一天,一伙新的犯人来到监狱。到了晚上,老犯人就围住新来的犯人,问他们来自何乡何镇,都为的什么定了罪。阿克肖诺夫也挨着新来的犯人坐在人们中间,神情抑郁,听着人们说话。
一名新来的犯人是个六十来岁的男人,个子魁梧,体格健壮,留着一把剪短的花白胡子。他正在告诉大家他被捕的原因。“咳,朋友们,”他说,“我只牵了一匹拴在雪橇上的马,就被捕了,还控告我偷盗。我说,我不过想骑着它回家快点,过后就要放回去的。再说,那个赶车的还是我的好朋友。所以我说了:‘这有什么不对?’他们却说:‘不成,你偷了马啦。’可是我是怎么偷的,从哪儿偷的,他们就说不上来啦。有一回,我倒真的做了点错事,按理,早该上这儿来啦,但是那次倒没有被抓住。这一回倒平白无故地被发配到这儿来啦……嗳,不过呀,我说的全是假话。以前我也来过西伯利亚,只是待的时间不长。”
“你是哪儿的人?”有人问。
“我是弗拉基米尔人,我家就在那里。我的名字叫马卡尔,他们也管我叫谢苗尼奇。”
我是弗拉基米尔人,我家就在那里。我的名字叫马卡尔,他们也管我叫谢苗尼奇。”
阿克肖诺夫抬起头来,说:“告诉我,谢苗尼奇,你听到弗拉基米尔的商人阿克肖诺夫家的消息吗?他们都还活着吗?”
“他们吗?我当然知道。阿克肖诺夫家原来很有钱,虽然他们的父亲现在也在西伯利亚。说不定也像我们似的,是个罪人!你呢,老爹,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阿克肖诺夫不愿谈自己的不幸遭遇。他只叹口气说:“为了自己的罪孽,我在这个监狱已经呆了二十六年了。”
“什么罪孽呢?”马卡尔·谢苗尼奇问。
但是阿克肖诺夫只说:“唉——我是罪有应得啊!”他不愿意多说了,他的难友却告诉这个新来者阿克肖诺夫来到西伯利亚的经过:有人如何杀了一个商人而把一把短刀掖在阿克肖诺夫的行李里,阿克肖诺夫又如何冤枉地被定了罪。
马卡尔·谢苗尼奇听着,看看阿克肖诺夫,拍了一下大腿,说:“唉,怪,真怪!你可是见老多了,老爹!”
人家问他为什么这样大惊小怪,从前在什么地方见过阿克肖诺夫。马卡尔·谢苗尼奇没有回答。他只说:“怪啊,朋友们,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
这句话使阿克肖诺夫犯了疑:这人是否知道是谁杀死那个商人的?因此他说:“谢苗尼奇,你也许听说过那件事吧,兴许你以前还曾见过我?”
“怎么会没听说呢?世界上谣言满天飞呀。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听过也都忘啦。”
阿克肖诺夫问:“也许你听说过谁杀的那个商人吧?”
马卡尔·谢苗尼奇笑了,他回答说:“刀在谁的旅行袋里搜出来,那就是谁杀的呗。即使有谁把刀掖在那个旅行袋里,那也是俗话说的‘捉贼捉赃’呀!你的头枕着那个袋子,谁能把刀藏到那里面去?那还不把你惊醒啦?”
阿克肖诺夫听了这些话,相信他就是杀害商人的凶手了。他站起来走开了。那一夜,阿克诺夫通宵没合眼。他感到痛苦极了,过去的种种情景都涌上心头。他想起他的妻子送他出门、同他分手时的景象,仿佛她就站在面前似的;他仿佛看到她的脸庞和眼睛,听到她的笑语声;他又看到他的孩子们,他们还像和他分别时那样小:一个披着小斗篷,另一个还抱在母亲的怀里。然后他又想起他自己,当时还是那么年轻,那么快活。他想起他被捕时怎样坐在那家客栈的门廊里弹着六弦琴的情况,他当时是那样无忧无虑。然后他又生动地记起他受鞭刑的那个地方、行刑的人以及站在周围的人们;记起镣铐、囚徒、二十六年的监狱生活以及他未老先衰的景况。所有这些,一桩桩一件件都那么使他心酸,他真恨不得结果了自己。
“都是那个坏蛋干的好事!”阿克肖诺夫想。他对马卡尔恨之入骨,真想拼出一死来报这个仇。他通宵反反复复地祈祷,但是心情还是不能平静。第二天,他离得马卡尔·谢苗尼奇远远的,一眼都不瞅他。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4 15:54

星空点灯---天网恢恢(中国人不可不看!)
(接上)

两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阿克肖诺夫夜里睡不着,苦恼得像什么似的。
一夜,他正在囚室里踱来踱去,忽然发现犯人睡觉的一张床铺下面有些泥土滚出来。他站住脚想看个究竟。忽见马卡尔·谢苗尼奇从床底下爬出来,神色张皇,仰着脸望着阿克肖诺夫。阿克肖诺夫想不理他,管自走过去,但是马卡尔抓住他的手对他说,他在墙脚挖了个洞,把挖出来的土装到靴筒里,每天出去做工时在路上倒掉。
“别声张,老人家,你也能出去。要是你说出去,他们就会把我活活打死的。不过我会先宰了你。”
阿克肖诺夫瞧着他的仇人,愤怒得浑身直哆嗦。他抽回手说:“我不想逃跑,你也用不着杀我,你早就把我杀了!至于说不说出来——我也许说,也许不说,这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第二天,犯人又被押出去做工了。押解的士兵发现有人从靴子里倒出的土。于是就搜查监狱,发现了那条地道。典狱长来了,审问了所有的犯人,想查明是谁挖的这条地道。他们都说毫不知情。就有知情的人,也不愿意出卖马卡尔·谢苗尼奇,因为他们知道他会因此被打个半死的。典狱长知道阿克肖诺夫是个公道的人,他最后对他说:
“你是一个诚实的老人。当着上帝的面告诉我吧,是谁挖的这个地道?”
马卡尔·谢苗尼奇没事人似的站着,瞧着典狱长,甚至不瞧阿克肖诺夫一眼。阿克肖诺夫的嘴唇和双手都哆嗦了,好久说不出一句话来。他在寻思:“为什么我要给那个毁了我一生的人打掩护呢?让他也为我所受的苦受点惩罚吧。可我如果说了,他们大概会把他活活打死的,再说要是我怀疑错了呢?而且,说到底,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好吧,老人家,”典狱长又说,“把真情告诉我们吧:谁在墙脚那儿挖出这条地道来的?”
阿克肖诺夫瞅了马卡尔·谢苗尼奇一眼说:“我不能说,大人。要是我说了,这是不合上帝的意志的。随你怎样处置我吧,我是听候你的发落的。”
不管典狱长怎样好说歹说,阿克肖诺夫再不开口了。这样,事情只好被搁置一边。
那天晚上,阿克肖诺夫躲在床上正要迷迷糊糊地入睡,有人悄悄地进来坐在他的床边。他在黑暗中隐约认出来,这是马卡尔。
“你还要我怎么样?”阿克肖诺夫问,“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呢?”
马卡尔·谢苗尼奇不吱声。阿克肖诺夫坐起来了。他说:“你还要怎么样?走开吧,否则,我要喊看守了。”
马卡尔·谢苗尼奇俯身向着阿克肖诺夫喃喃地说:“伊万·德米特里奇,宽恕我吧!”
“宽恕什么呀?”阿克肖诺夫问。
“杀了那个商人又把短刀掖到你的行李里的就是我。我原想把你也杀了的,但我当时听到外面有响动,所以我把短刀藏到你的旅行袋里就从窗口溜掉了。”
阿克肖诺夫不说话。他不知道说什么好。马卡尔·谢苗尼奇溜下床沿,跪倒在地上。“伊万·德米特里奇,”他说,“宽恕我吧!看上帝爱心的分上,宽恕我吧!我将去自首,说明商人是我杀的,那样,你就能获释回家了。”
“你说说倒容易,”阿克肖诺夫说,“我已为你吃了二十六年的苦头了。现在我还能到哪儿去呢?我的妻子已经死了,孩子们也把我忘了。我是无家可归的了。”
马卡尔·谢苗尼奇跪着不起来,在地上磕着响头。“伊万·德米特里奇,宽恕我吧!”他哭道,“当时他们用皮鞭抽我,还没有现在见到你这么使我难受……可你还是可怜我,没有把我说出去。看在基督分上,宽恕我吧,我是多么卑鄙下流啊。”他抽抽嗒嗒地哭起来了。
阿克肖诺夫听见他在啜泣,也忍不住呜咽起来。
“上帝会宽恕你的!”他说,“也许我比你还坏一千倍呢。”他说了这些话,顿时觉得心里亮堂了,思家的心也没有了。他不再想望出狱而只盼望最后时刻的到来。
尽管阿克肖诺夫那么说了,马卡尔·谢苗尼奇还是去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当开释令下来的时候,阿克肖诺夫已经死了。 (1872年)                                 (林楚平 译)

法律小课堂:
1.托翁认为他一生所写的作品值得留下来的只有两个短篇,《天网恢恢》即是首篇。《天网恢恢》告诫人们:刑事司法应当遵守____的原则。
□有罪假定
□无罪假定
2.“今天早晨,人们发现那商人在床上被人割断了喉咙。你是唯一可以这么做的人。那房子是从里面上了锁的,房子里面也没有别人。这是从你的旅行袋里搜出来的满是血迹的短刀。你的脸色和举止就不对头。你说吧,你是怎么杀了他的?偷了他多少钱?”这警官犯了____和___的错误。
□主观臆断……有罪假定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3.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最早提出___的学说。1789年法国大革命首次将它作为法律原则,载入《人权宣言》。《世界人权公约》和《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均采用了该原则。它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
□有罪假定
□无罪假定
4.从主人公“阿克肖诺夫”26年的悲惨遭遇可推导出:无罪推定的价值选择 ____为了发现犯罪事实,___为了保护被告人免受无端的刑事追究。
□不是……而是
□就是……不是
5.从主人公“阿克肖诺夫”26年的悲惨遭遇还可推导出:倘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证据不足、被指控的犯罪___成立的___判决。
□疑似……有罪
□不能……无罪
6.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法条虽然不能涵盖的___全部,但也基本包含了它的主要内容。第5题中包含的“疑罪从无”以及“谁主张谁举证”两条法律原则,都是对它的必要延伸。
□有罪假定
□无罪假定
7.从以上可总结出:刑事司法具有__功能,___打击犯罪,___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否则悲剧必将发生,任何人都会成为悲剧的主角。所以任何人都得明白这一点。
□双重……既要……也要
□单一……只求……不顾

参考答案:
1□无罪假定;2□主观臆断……有罪假定;3□无罪假定;4□不是……而是;5□不能……无罪;6□无罪假定;7□双重……既要……也要。

王大潮发表于2006年10月27日,摘自《星空点灯》。

八颗牙 发表于 2007-11-16 23:14

刚注册,来顶一下···yct::34yct::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19 11:25

星空点灯 ---- 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                                                            
                                                            [美国]欧· 亨利

索比急躁不安地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中引颈高歌,缺少海豹皮衣的女人对丈夫加倍的温存亲热,索比在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焦躁不安、翻来覆去的时候,人们就明白,冬天已近在咫尺了。
一片枯叶落在索比的大腿上,那是杰克·弗洛斯特的卡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常住居民非常客气,每年来临之先,总要打一声招呼。在十字街头,他把名片交给“户外大厦”的信使“北风”,好让住户们有个准备。
索比意识到,该是自己下决心的时候了,马上组织单人财务委员会,以便抵御即将临近的严寒,因此,他急躁不安地在长凳上辗转反侧。
索比越冬的抱负并不算最高,他不想在地中海巡游,也不想到南方去晒令人昏睡的太阳,更没想过到维苏威海湾漂泊。他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
多年来,好客的布莱克韦尔岛的监狱一直是索比冬天的寓所。正像福气比他好的纽约人每年冬天买票去棕榈滩和里维埃拉一样,索比也要为一年一度逃奔岛上作些必要的安排。现在又到时候了。昨天晚上,他睡在古老广场上喷水池旁的长凳上,用三张星期日的报纸分别垫在上衣里、包着脚踝、盖住大腿,也没能抵挡住严寒的袭击。因此,在他的脑袋里,岛子的印象又即时而鲜明地浮现出来。他诅咒那些以慈善名义对城镇穷苦人所设的布施。在索比眼里,法律比救济更为宽厚。他可以去的地方不少,有市政办的、救济机关办的各式各样的组织,他都可以去混吃、混住,勉强度日,但接受施舍,对索比这样一位灵魂高傲的人来讲,是一种不可忍受的折磨。从慈善机构的手里接受任何一点好处,钱固然不必付,但你必须遭受精神上的屈辱来作为回报。正如恺撒对待布鲁图一样,凡事有利必有弊,要睡上慈善机构的床,先得让人押去洗个澡;要吃施舍的一片面包,得先交代清楚个人的来历和隐私。因此,倒不如当个法律的座上宾还好得多。虽然法律铁面无私、照章办事,但至少不会过分地干涉正人君子的私事。
一旦决定了去岛上,索比便立即着手将它变为现实。要兑现自己的意愿,有许多简捷的途径,其中最舒服的莫过于去某家豪华餐厅大吃一通,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无力支付,这样便安安静静、毫不声张地被交给警察。其余的一切就该由可商量的治安推事来应付了。
索比离开长凳,踱出广场,跨过百老汇大街和第五大街的交汇处那片沥青铺就的平坦路面。
他转向百老汇大街,在一家灯火辉煌的咖啡馆前停下脚步,在这里,每天晚上聚积着葡萄、蚕丝和原生质的最佳制品。
索比对自己的马甲从最下一颗纽扣之上还颇有信心,他修过面,上衣也还够气派,他那整洁的黑领结是感恩节时一位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只要他到餐桌之前不被人猜疑,成功就属于他了。他露在桌面的上半身绝不会让侍者生疑。索比想到,一只烤野鸭很对劲——再来一瓶夏布利酒,然后是卡门贝干酪,一小杯清咖啡和一支雪茄烟。一美元一支的雪茄就足够了。全部加起来的价钱不宜太高,以免遭到咖啡馆太过厉害的报复;然而,吃下这一餐会使他走向冬季避难所的行程中心满意足、无忧无虑了。
可是,索比的脚刚踏进门,领班侍者的眼睛便落在了他那旧裤子和破皮鞋上。强壮迅急的手掌推了他个转身,悄无声息地被押了出来,推上了人行道,拯救了那只险遭毒手的野鸭的可怜命运。
索比离开了百老汇大街。看起来,靠大吃一通走向垂涎三尺的岛上,这办法是行不通了。要进监狱,还得另打主意。
在第六大街的拐角处,灯火通明、陈设精巧的大玻璃橱窗内的商品尤其诱人注目。索比捡起一块鹅卵石,向玻璃窗砸去。人们从转弯处奔来,领头的就是一位巡警。索比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两手插在裤袋里,对着黄铜纽扣微笑。
“肇事的家伙跑哪儿去了?”警官气急败坏地问道。
“你不以为这事与我有关吗?”索比说,多少带点嘲讽语气,但很友好,如同他正交着桃花运呢。
警察根本没把索比看成作案对象。毁坏窗子的人绝对不会留在现场与法律的宠臣攀谈,早就溜之大吉啦。警察看到半条街外有个人正跑去赶一辆车,便挥舞着警棍追了上去。索比心里十分憎恶,只得拖着脚步,重新开始游荡。他再一次失算了。
对面街上,有一家不太招眼的餐厅,它可以填饱肚子,又花不了多少钱。它的碗具粗糙,空气混浊,汤菜淡如水,餐巾薄如绢。索比穿着那令人诅咒的鞋子和暴露身份的裤子跨进餐厅,上帝保佑、还没遭到白眼。他走到桌前坐下,吃了牛排,煎饼、炸面饼圈和馅饼。然后,他向侍者袒露真相:他和钱老爷从无交往。
“现在,快去叫警察。”索比说,“别让大爷久等。”
“用不着找警察,”侍者说,声音滑腻得如同奶油蛋糕,眼睛红得好似曼哈顿开胃酒中的樱桃。“喂,阿康!”
两个侍者干净利落地把他推倒在又冷又硬的人行道上,左耳着地。索比艰难地、一点一点地从地上爬起来,好似木匠打开折尺一样,接着拍掉衣服上的尘土。被捕的愿望仅仅是美梦一个,那个岛子是太遥远了。相隔两个门面的药店前,站着一名警察,他笑了笑,便沿街走去。
索比走过五个街口之后,设法被捕的运气又回来了。这一次出现的机会极为难得,他满以为十拿九稳哩。一位衣着简朴但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站在橱窗前,兴趣十足地瞪着陈列的修面杯和墨水瓶架入了迷。而两码之外,一位彪形大汉警察正靠在水龙头上,神情严肃。
索比的计划是装扮成一个下流、讨厌的“捣蛋鬼”。他的对象文雅娴静,又有一位忠于职守的警察近在眼前,这使他足以相信,警察的双手抓住他的臂膀的滋味该是多么愉快呵,在岛上的小安乐窝里度过这个冬季就有了保证。
索比扶正了教会的女士送给他的领结,拉出缩进去的衬衣袖口,把帽子往后一掀,歪得几乎要落下来,侧身向那女人挨将过去。他对她送秋波,清嗓子,哼哼哈哈,嬉皮笑脸,把小流氓所干的一切卑鄙无耻的勾当表演得惟妙惟肖。他斜眼望去,看见那个警察正死死盯住他。年轻女人移开了几步,又沉醉于观赏那修面杯。索比跟过去,大胆地走近她,举了举帽子,说:“啊哈,比德莉亚,你不想去我的院子里玩玩吗?”
警察仍旧死死盯住。受人轻薄的年轻女人只需将手一招,就等于已经上路去岛上的安乐窝了。在想象中,他已经感觉到警察分局的舒适和温暖了。年轻女人转身面对着他,伸出一只手,捉住了索比的上衣袖口。
“当然啰,迈克,”她兴高采烈地说,“如果你肯破费给我买一杯啤酒的话。要不是那个警察老瞅住我,早就同你搭腔了。”
年轻女人像常青藤一样攀附着他这棵大橡树。索比从警察身边走过,心中懊丧不已。看来命中注定,他该自由。
一到拐弯处,他甩掉女伴,撒腿就跑。他一口气跑到老远的一个地方。这儿,整夜都是最明亮的灯光,最轻松的心情,最轻率的誓言和最轻快的歌剧。淑女们披着皮裘,绅士们身着大衣,在这凛冽的严寒中欢天喜地地走来走去。索比突然感到一阵恐惧,也许是某种可怕的魔法制住了他,使他免除了被捕。这念头令他心惊肉跳。但是,当他看见一个警察在灯火通明的剧院门前大模大样地巡逻时,他立刻捞到了“扰乱治安”这根救命稻草。
索比在人行道上扯开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一样胡闹。他又跳,又吼,又叫,使尽各种伎俩来搅扰这苍穹。 警察旋转着他的警棍,扭身用背对着索比,向一位市民解释说:“这是个耶鲁小子在庆祝胜利,他们同哈特福德学院赛球,请人家吃了个大鹅蛋。声音是有点儿大,但不碍事。我们上峰有指示,让他们闹去吧。”
索比怏怏不乐地停止了白费力气的闹嚷。难道就永远没有警察对他下手吗?在他的幻梦中,那岛屿似乎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阿卡狄亚了。他扣好单薄的上衣,以便抵挡刺骨的寒风。
索比看到雪茄烟店里有一位衣冠楚楚的人正对着火头点烟。那人进店时,把绸伞靠在门边。索比跨进店门,拿起绸伞,漫不经心地退了出来。点烟人匆匆追了出来。
“我的伞?!”他厉声道。
“呵,是吗?”索比冷笑说,在小偷小摸之上,再加上一条侮辱罪吧,“好哇,那你为什么不叫警察呢?没错,我拿了。你的伞!为什么不叫巡警呢?拐角那儿就站着一个哩。”
绸伞的主人放慢了脚步,索比也跟着慢了下来。他有一种预感,命运会再一次同他作对。那位警察好奇地瞧着他们俩。
“当然啰,”绸伞主人说,“那是,噢,你知道有时会出现这类误会……我……要是这伞是你的,我希望你别见怪……我是今天早上在餐厅捡的……要是你认出是你的,那么……我希望你别……”
“当然是我的。”索比恶狠狠地说。
绸伞的前主人悻悻地退了开去。那位警察慌忙不迭地跑去搀扶一个身披夜礼服斗篷、头发金黄的高个子女人穿过横街,以免从两条街之外驶来的车辆会碰着她。
索比往东走,穿过一条因翻修弄得高低不平的街道。他怒气冲天地把绸伞猛地掷进一个坑里。他咕咕哝哝地抱怨那些头戴钢盔、手执警棍的家伙。因为他一心只想落入法网,而他们则偏偏把他当成永不出错的国王。
最后,索比来到了通往东区的一条街上,这儿的灯光暗淡,嘈杂声也若有若无。他顺着街道向麦迪逊广场走去,即使他的家仅仅是公园里的一条长凳,但回家的本能还是把他带到了那儿。
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转角处,索比停住了。这儿有一座古老的教堂,样子古雅,显得零乱,是带山墙的建筑。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的玻璃窗映射出来,毫无疑问,是风琴师在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悦耳的乐声飘进索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粘在了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月亮挂在高高的夜空,光辉、静穆;行人和车辆寥寥无几;屋檐下的燕雀在睡梦中几声啁啾——这会儿有如乡村中教堂墓地的气氛。风琴师弹奏的赞美诗拨动了伏在铁栏杆上的索比的心弦,因为当他生活中拥有母爱、玫瑰、抱负、朋友以及纯洁无邪的思想和洁白的衣领时,他是非常熟悉赞美诗的。
索比的敏感心情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交融在一起,使他的灵魂猛然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立刻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这一切构成了他的全部生活。
顷刻间,这种新的思想境界令他激动万分。一股迅急而强烈的冲动鼓舞着他去迎战坎坷的人生。他要把自己拖出泥淖,他要征服那一度驾驭自己的恶魔。时间尚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再现当年的雄心壮志,并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管风琴庄重而甜美的音调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去繁华的商业区找事干。有个皮货进口商一度让他当司机,明天找到他,接下这份差事。他愿意做个煊赫一时的人物。他要……
索比感到有只手按在他的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来,只见一位警察的宽脸盘。
“你在这儿干什么呀?”警察问道。
“没干什么。”索比说。
“那就跟我来。”警察说。
第二天早晨,治安法院的法官宣判道:“布莱克韦尔岛,三个月。”
                                                                  (潘明元 译)

法律小课堂:
1.从文中曲折动人的故事来看,主人公“索比”是一个在城市 _____。
□流窜作案的惯犯
□流浪乞讨的人员
2.他可以去的地方不少,有市政办的、救济机关办的各式各样的组织,他都可以去混吃、混住,勉强度日,但接受施舍,对索比这样一位灵魂高傲的人来讲,是一种不可忍受的折磨。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政府对像“索比”这样的人,提供了____。
□社会救助
□收容管制
3.如文中“市政办的、救济机关办的各式各样的组织”提供的救助,其法律根据是宪法赋予公民的____。
□物质帮助权
□退休保障权
4.结合文中故事,可推测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___从国家和社会获得 ___帮助的权利。国家____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享有……物质……鼓励并且支持
□没有……精神……不支持不反对
5.从故事可以推测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政府设立的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_____社会救助措施。救助站____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
□永久性……无须
□临时性……应当
6.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___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____引导或护送到救助站。
□应当……应当
□可以……可以
7.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___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救助站___提供乘车凭证。
□可以……可以
□应当……应当
8.“管风琴庄重而甜美的音调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去繁华的商业区找事干。有个皮货进口商一度让他当司机,明天找到他,接下这份差事。他愿意做个煊赫一时的人物。”从这段话可推测我国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___。
□沉重负担
□光荣职责

seemina 发表于 2007-11-20 14:18

好帖哦~~~

王大潮 发表于 2007-11-23 10:29

朱伟一:美国人的一大发明——利用小说讲法

近二十年来,一批律师出身的美国作家异军突起,纵横驰骋跃进,抢占了大片图书市场,争取到一大批读者,并借机大肆兜售他们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法律观点。利用小说讲法,这是美国人的一大发明。美国已故大法官霍尔莫斯有句名言:“检验真理的最好办法是让思想的力量接受市场竞争的考验。”不过,霍尔莫斯大法官不会想到,美国律师今天会利用图书这个市场,以小说讲法,宣传自己的主张。 
   
   这是个怀疑的时代,现代人轻易不愿听人说教,但大部分人仍然爱听故事——成年人爱听故事,小朋友也爱听故事。生意场上、政治舞台上、爱情生活乃至法律生活中都离不开故事。公司发行股票券商要为其编织一本万利的诱人故事,政客竞选总统要讲叙关于自己的丰功伟绩和崇高理想的动人故事。法律也可以是故事,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说过:“法律是故事,是我们昨天的故事;法律是知识,是我们关于今天如何行事的知识;法律是梦想,是我们对明天的梦想。”而小说是讲故事的终极形式。 
   
   中国的专业作家从政府那里领取工资,然后一心一意地写作,结果离现实生活越来越远,作品和书名也越来越怪异。最后,像《有了快感你就喊》这样的书名也出来了,不看作者的名字,思想不健康的人还会产生许多不健康的联想。 
   
   美国也有专业作家,但全靠稿费生活。而且大部分美国作家另有职业。写小说的主要来自三个职业:记者、教授和律师。海明威和杰克·伦敦都曾为报刊专业写稿。学院派也是支重要力量,索·贝罗(诺尔文学奖得主)和马拉·默德(《店员》作者)都是大学教授。再就是律师,当今美国许多畅销书出自律师之笔。 
   
   律师出身的作家中,里查德·帕特森(Richard Patterson)、约翰·格里斯厄姆(John Grisham)和斯考特·特洛(Scott Turow)号称三杰。三人都是多产作家,其中又以格里斯厄姆为最,已有13部小说问世,而且本本畅销。这13部小说是:《召唤》(Summons)、《杀戮时刻》(ATimet。Kill)、《律师事务所》(The Finn)、《鹈鹕案卷》(Pelican Brief)、《小屋》(Chamber)、《造雨者》(The Raimnaker)、《失控的陪审团》(Runaway Jury)、《合伙人》(Partner)、《街头律师》(The Street Lawyer)、《遗嘱》(The Testa-ment)、《法官兄弟》(The Brethren)、《粉刷过的房子》(A painted House)和《不过圣诞》(Skipping Christmas)。 
   
   斯考特·特洛也有不少小说,其中包括:《人身伤害》(Personalln-juries)、《父辈的法律》(taws of Our Fathers)、《承认有罪》(Pleading Guilty)、《举正责任》(Tile Burden of Proof)和《假设无辜》(Presumedlnno-cent)。《假设无辜》是法律小说的经典之作,至今仍然被视为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一种写作时代的开始。1990年代初《假设无辜》被拍为电影,由哈里森·福特主演,获得巨大成功。该片的DVD或VCD国内的商店里也能买到。帕特森也有不少小说,其中还有中文译本,《保卫与捍卫》就是一本。 
   
   律师作家的小说为什么畅销?他们有什么过人之处?有的,律师作家确有一些独到之处。首先,有些律师是骨头里都想写书的人,迫于生计才先学法律以作谋生手段。有些人当上法官后还是要写小说。联邦法官威廉·考尼兹便写过多本小说,其中《怀疑的阴影》(A Shadow of Doubt)荣登全美畅销书光荣榜。第二,美国的法律专业类似于现代科举,汇集了美国文人中的精英,其中有作家脱颖而出自然并不奇怪——人多鬼多么。第三,律师的职业以人为主,便于律师就近观察人间百态。第四,出于职业训练和职业习惯,律师思维比较严谨,又不乏想像力,便于他们构思小说的故事。 
   
   美国律师中作家辈出,而英国律师则稍逊风骚。英、美两国律师的阵容就不能相提并论。美国法律专业只有研究生,而英国律师大多只是本科生,是两个重量级。此外,美国律师的人数远多于英国的律师人数,分母大自然出类拔萃的分子也多。不过,龙有龙道,蛇有蛇路。英国人把间谍小说写得青春飞扬,开创了间谍小说的新纪元。格兰汉姆·格林(Grahma Greene)和约翰·勒卡雷(Johnle Carre)都是公认的大师,两人都以写间谍小说而在文坛上异军突起。格兰汉姆·格林是少数被认为应该获得诺贝尔奖而没有得奖的作家。 
   
   作品是否被改编成电影,是当今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约翰·勒卡雷作品中被改编为电影的有《俄国屋》、《巴拿马裁缝》和《间谍从寒冷的地方来》。格兰汉姆·格林的小说《安静的美国人》被拍成故事片,获得2003年奥斯卡奖的提名。约翰·格里斯厄姆和斯考特·特洛都有作品被搬上银幕,像《客户》、《律师事务所》,还有前面提到的《假设无辜》。 
   
   不过,美国律师作家走红也只始于1980年代末。可见,法律、法治如此深入人心,在美国也是近年来的事情。我们大可不必强调本土特色来拒绝法治,拒绝进步。当然,法律小说的普及也有赖于全民教育的普及。 
   
   不同作家的小说有各自的特色。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浓墨重彩,是全景油画。《生命难以承受之轻》让我想到肖邦临终前写的那句 话:“夜是这么深。”美国律师的小说也有自己的风格。格里斯厄姆文笔流畅,着墨不多,既似线条飘逸的素描,又透着轻盈的幽默。相比之下,特洛的小说多了几分沉重,类似英国作家哈代的那种凝重的机智。《红楼梦》给我的启发是,要搞阴谋,不能光明正大,谁光明正大谁倒霉。里查德·帕特森的《保卫与捍卫》也是部讲阴谋的小说,通篇都是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情节曲折,但人物显得太假。不过,讲阴谋很合美国读者的口味,也很合中国读者的口味。《红楼梦》、《雍正王朝》 和《胡雪岩》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作品讲权术,讲阴谋。 
   
   政治太多,斗争太多,小说的人物就不太让人喜欢。《红楼梦》的男女主人公不讨人喜欢,贾宝玉和林黛玉都不可爱。小说《教父》很火,比《红楼梦》都火,就是因为人物比较可爱,把黑帮人物也写得惊天地泣鬼神,《水浒》也是把杀人放火的强盗刻画成“最可爱的人”。《保卫与捍卫》的人物不讨人喜欢,而且比《红楼梦》里的人物要假。总统加里、庭审律师莎拉和玛斯特斯法官都以正面形象出现,而且过于高、大、全,好像神仙下凡,要把压在我们身上的大山背走。但这种人今天中国没有,美国也没有(美国曾经有一位——林肯,但林肯生前一点也不潇洒)。 
   
   小说要有个好的故事,但最终靠风格取胜。美国作家爱默森说过:“天才本身并不能造就一位作家。书的后面必须有一个人。”此处的“人”就是风格。《保卫与捍卫》中法律和政治讲得太多,所以就看不见作者本人的风格。 

呆子 发表于 2007-11-24 23:53

确实满不错的  请问LZ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