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务】增设乞丐用户组和积分规则调整
1. LB和积分挂钩,如果LB被扣为负,同时积分也变为负数时将被加入乞丐用户组乞丐用户组没有发帖和回帖的权限(投诉建议版除外),只能通过浏览帖子和增加在线时间的方式将积分变正数后才能发帖。
[quote]请各位版主把握好这把双刃剑,对刚注册者,如果是恶意AD,扣一次分即可造成禁言效果;如果是新手不懂发帖,删帖不扣分附短信说明即可。
[/quote]
2. 积分规则更改为:
积分规则:帖子*0.5+精华*10+[color=Navy]在线时间*4[/color]+页面浏览量/1000+威望*2+[color=Navy]律币*0.5[/color]=总积分
PS:更改前的积分规则为:积分规则:帖子*0.5+精华*10+在线时间*5+页面浏览量/1000+威望*2=总积分
这样,LB也与积分挂钩,而积分的多少直接决定ID的头衔和阅读权限
等级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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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999999-------0
法院实习 0------- 50
书记员 50-------130
审判员 130-------300
审判长 300-------700
庭长 700-------1500
基层法院院长 1500-------3200
中级法院院长 3200-------6500
高级法院院长 6500-------10000
终身大法官 10000以上
另:此次修改积分规则经过多次计算,99%的用户总积分增长,增长幅度与ID下LB多少有关。 积分与LB无法一致啊, 看来我还是终身大法官···yct04
回复 2# 的帖子
你这是?号呢还是!号....积分是要综合多种规则的。。LB仅是其中一项。。
这个有点像综合测评yct03
但是如果是新ID,发3个AD贴,然后某个版主扣10LB并删帖。。直接进乞丐用户组了。 yct::37yct:: 我是哪1%.... 双刃剑。。 呵~~明白。顺便看看自己的积分yct12 两个ID刚好扮演了两个角色。。。
说的是某个管理员 虽然没看懂……
但我知道以后赌LB要谨慎了…… MS我的积分就增加了yct06 这么一改我就成了审判长了yct::16yct:: 一般成了乞丐就直接再注册个新ID了,没人傻到通过增加在线时间来拜托乞丐身份吧。 我是什么。。。 哦?不错的措施啊哈哈
我看看我的 那我是不是加的更快了?yct17 收到~yct04 你们这些富人,我仇富…… 哦..... 曰....sky怎么跑我前面了.....yct::38yct:: yct::37yct:: 额.,!莪觉得还是先试行⒈段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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