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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5-30 09:10 只看该作者
板凳坐的十年冷 ——专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
西南政法大学座落于歌乐山下。半个世纪以来,歌乐山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从这里走出了中国法学的大批领军人物,形成所谓的“西政现象”,他们是78级的贺卫方、顾培东、胡泽君、黄松有、江必新、景汉朝、梁治平、龙宗智、赵旭东、王敏远、王卫国、夏勇、周强、张穹、张明启、朱孝清等;他们是79级的尹田、许章润、江山、邱兴隆、王人博、张卫平等。因此,法学界有人把西政称为“法学的黄埔军校”。
何以出现“西政现象”?78级、79级法科毕业生何以成为一个时代的“神话”?为何他们能够取得群体性的成功,这对当今的法学教育会有怎样的启示?法科教育恢复30年之际,我们在首都机场采访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大法官。
岁月无痕,人心不老,江院长身上散发着浓厚的西政味道。在他的叙说下,一张张西政图景又重现在我们眼前……
“西政现象”是多种因素成就的
记者:江院长您好,国家恢复法学教育已经三十年了,这三十年里西政作为法学教育的重镇,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人们甚至称其为“西政现象”,您能谈谈对此的看法吗?
江:应该说每一所高等院校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如果真有什么“西政现象”的话,我认为西政当时具备这么几个优势:首先,西政保留了一支好的教师队伍,这是一笔极为宝贵的财富;其次,西政的老师们非常敬业。由于地处偏远,老师们把精力主要放在了培养学生上,心无旁骛。他们备课、授课非常认真,真是精益求精。那时候,老师几乎没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比如当律师代理案件啊,写自己的专著、论文啊,老师的核心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再者,西政当时的图书馆资料相对比较完整。这些图书有一部分是民国时期留下来的旧法文献,有一部分是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制史料,有一部分是建国后翻译过来的大量前苏联的法学文献,还有一部分是建国后翻译的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名著。丰富的图书资料为老师和学生们的学习研究提供了条件;还有就是西政远离政治中心,学生面临的社会诱惑比较小,他们极少从事兼职或其他社会活动,他们的心思就是读书、读书、再读书。因此,西政培养出来的学生的基本功相对说来比较扎实。
另外,西政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便是当时司法部把师资培训班设在西政。每次办培训班都邀请全国各地一些著名的法学专家来讲课。这些专家在讲课之前,一般都要给全校的学生作一个报告,把他的最新研究成果报告给大家。所以西政尽管很偏僻,但是它吸纳了全国最新的研究成果。西政当时请了其他学校的不少优秀老师去办讲座。
我还想说明一点,那就是西政当年招生比较早,规模也比较大。学生多一些,而且当时78、79级的学生年龄比较大,他们的社会经验比较丰富,知道怎么珍惜时间,怎么努力,所以成材就比较快。
教师是教育的核心载体
记者: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教师对学生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学生遇上一个好老师将会是一生的幸运。江院长能不能结合在西政的求学经历谈一下老师的言传身教对于学生成长的作用?
江:你说的很有道理。当时西政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文革期间,老师没有上讲台的机会,因此他们非常珍惜上台讲课的机会,跟学生交往、探讨问题非常认真。我们也喜欢问问题,有时候可能把老师问得无从招架,但是老师们并不介意,他们鼓励学生大胆发言,大胆提问,大胆辩论。在这种氛围下,是教学相长的,老师们的严格要求令学生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功底,也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学生们的问题又迫使老师们进一步地去思考去研究。
那个时候,学生经常到老师家里去求教,师生在一起讨论问题,有时候时间晚了,就留在老师家里吃饭。老师请学生吃饭,在当时是非常自然的,因为这是师生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一个平台,老师们非常亲切,我们也不会感到拘谨,大家其乐融融。我当时就在很多老师家里吃过饭。
我的一个感觉是,尽管那时候教材水平不怎么高,但是我们是带着问题去学习的,在学习的过程中,大家经常提出问题进行讨论,所以学的还是比较深的。还有每当老师讲完课,学生就围着老师问问题。课程结束后,还会专门组织全班同学搞一个研讨会。这对培养学生们的思维能力、学习能力是很有帮助的。
另外,老师对学生要求也非常高。我上研究生的时候,老师要求一天要12个小时呆在图书馆,现在看来好像有点过分。后来有几个老乡考上研究生,来向我请教。我说很简单,你每天只要花10个小时泡在图书馆里,这样坚持三年,自然能成功。那时候我是有读书计划的,除了上课时间,其他业余时间都安排得密密麻麻,而且读书面比较广,什么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生物学以及哲学、文学啊自己都找来看。
我那个时候受马克思的影响比较深,就是想用全人类的知识来武装自己,雄心勃勃嘛!
记者:有人认为学者应当保持适度贫困,也有人认为现在是价值多元的社会,应当允许学者们有不同的追求。在您看来,教师的敬业水平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什么样的联系呢?
江:在我看来,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我要说的是,当时老师们确实有一种奉献精神,把教书当成一项事业来做。粉碎“四人帮”之后,大家觉得心气比较顺,感觉到法制的春天来了,恨不得把所有的知识都掏给学生,希望他的思想通过学生来传承。他觉得这就是他自己价值的一种体现。我想,如果老师整天忙于办案子、到处讲课,不好好备课,显然会影响教学质量。
法律人应以追求正义为鹄的
记者:法科恢复三十年后,法科院系已经由最初的几家扩展到现在的600多家。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法学教育也正在遭遇着一系列的困惑,最近在法学界也发生了一些争论,如法学教育到底是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法学本科要不要取消等,江院长可以就此发表一些看法吗?
江:正如你所说的,现在法学教育确实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但是无论情况多么复杂,有几个基本点我认为我们必须予以坚持:
首先,法学教育必须注重法律人的人格培养。作为一个完整的、理想的法律人,他不仅要忠诚法律,更重要的是他要有一种对正义的追求,对法律要有一种反思的能力,一方面要信仰法律,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如何去完善法律;
其次,法学教育一定要注意对学生基本原理、基本理论的培养。基本原理掌握好了,就会更准确、更理性地执行法律、完善法律;
第三,法学教育应当大力开拓学生的法制视野。我认为比较法是很重要的。对于任何一个制度,必须介绍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我们国家现在是怎么做的,为什么会有不同。应该让学生知道有哪些基本模式或类型,尤其要注意每一种模式或类型的生存环境或条件,这对培养学生多角度的思维能力很有好处;
第四,要注意法学思维的基本规律。自然理性和法律理性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要让学生懂得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律和基本要求;
第五,在我看来还要探索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是复合型的。
我较关心法律硕士的教育问题。我认为法律硕士的培养应当是分类的,第一类是其他专业考上法律硕士的,要进行法学基本功的教育;第二类是有司法实践或法学背景的考上法律硕士的,对这部分人要深化理论教育,要从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入手,提升其理论水平。
年轻学子将要成为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我认为以下几点非常重要,一要立志报国,把自己的抱负同国家、人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二要求知若渴,时时念及自己的不足和无知,虚心学习;三要厚积薄发,切勿急功近利;四要持之以恒,能坐得住冷板凳,不可为外物或他人的进步和成功而心急气躁。
30年的法制历史虽然已经翻过,但我们要以一个精神守望者的身份来打量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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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竹影扫街尘不动,月穿潭水了无痕!
戒烟,我把你一起戒掉,把爱一起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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