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好多人不知道四大法学院的真实一面。
四大法学院都教授同一个专业:法学。也就是,每个学生学的都是一样的东西。
我们与学院之间只是行政性隶属关系,不存在直接教学关系。
四大法学院的区别在于老师,而不是学生。
比如:民法学科老师,和商法学科老师属于民商法学院管理,这就是民商法学院名字的由来。
(举例:民法,商法,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经济法学科,国际法学科,环境法学科老师由经济贸易法学院管理。
(举例: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环境法 房地产法)
刑法学科,诉讼法类由法学院管理。
(举例:刑法,诉讼法类)
行政法和法理,宪法等由行政法学院管理。
(举例:宪法,法理学,逻辑等)
而
以上这些部门学科,我们每一个法学的学生都要上的。
比如:我是民商法学院的学生,民法是我们学院刘云生老师教的。
我们经济法是经济贸易法学院老师教的。我的法理是行政法学院的周祖成老师教的。
至于我们的英语,都是英语学院老师教,一个道理。
好多人以为:要学经济法,只有进经济贸易法;学民法,只有进民商法;等等/
还有人以为学院是有排名的,等等
晕,这种观点完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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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y33 于 2007-8-26 22: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