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进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车辆的管理,维护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良好的教学和办公秩序,树立文明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丹田物管服务中心统一制发《车辆出入证》,用于对进出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车辆的管理。“车辆出入证”统一制作为长方形卡,印有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的大门的图案,其详细说明见《车辆出入证》。
二、凡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的所有车辆须在进大门时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大门时将《车辆出入证》交还大门保安。
三、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的所有车辆须停放在车库和指定的位置。
四、请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则,以免给别人带来不便,或给自己的车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五、“出入证”及车辆管理
“出入证”仅限于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内使用。
(一)车辆进入校区,须查验出入证。
(二)持证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的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的查验。
(三)车辆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必须按照校区交通标志指示正确行驶,限速每小时15公里.要服从保安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校区内不得鸣喇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防盗器误响。
(四)“车辆出入证”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复制;“车辆出入证”遗失要及时向丹田物管服务中心报补。
(五)凡驶入与驶出的车辆车牌号、颜色须相同,如不相符,保安有权查验。
(六)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抄报各部门
丹田物业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物管中心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确认签署
年 月 日
QR/QP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