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示爱给情人写欠条 情人起诉要求付10万"欠款"
东营市一公司的经理为示爱,为情人写下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结果被情人告上法庭。1月16日,广饶县法院一审判决该经理与妻子一起偿还借款。 西某与潘某是情人关系。西某为表示对潘某的爱意以及与妻子离婚的决心,为潘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西某借潘某现金10万元。之后,因西某没有与妻子离婚而导致与潘某关系恶化,潘某一纸诉状将西某与其妻孙某诉至广饶县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西某承认10万元欠条是其本人亲手所写,但其辩称书写欠条是为示爱,他与潘某不存在借贷关系。但无证据证实。1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西某与孙某偿还潘某借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