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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民间的叛逆

来自民间的叛逆

书太贵,可是作者很厚道地将100多首歌都放到电骡上提供下载了,下了好久,终于下下来,嗯,十分不错。
昨晚看阿甘正传,发现里面好多曲子都是听过的,原来那100多首歌里面就有,突发奇想去找书评来看。也不错。
电骡的地址已经忘了,昨晚上传了七八个小时,终于传到了QQ邮箱(表扬一下腾讯),有兴趣的,可以下载。
民歌,我们有校园民谣,民歌却变成了饭桌上套近乎的工具,唉,时代在变了。不过好像此民歌跟彼民歌有点不同哦!

上传了一首到博客,连到这里,边听边看,如何?



引用:
书的作者是袁越,乐评人,声音醇厚悦耳。这本书的起因是他听到一张鲍勃·迪伦的精选集,立刻被这个音乐天才吸引,继而收集他所有的唱片,了解他的来龙去脉,渐渐他的目光扩展到美国其他优秀的民歌手,最终喜欢上美国民歌。他开始研究美国民歌的历史,想揭开真正的民歌魅力所在及长盛不衰的原因,最后撰写了这本讲述美国民歌传奇的书。

   本书从二十年代中期一次纯粹的商业行为引发的第一次民歌复兴开始介绍。其代表有“卡特家族”“吉米·罗杰斯”“铅肚皮”。还有早期的民歌采集工作者,他们从山区收集民歌,录制好保存到图书馆,这些人大部分是学者。之后详细介绍了伍迪·格思里和皮特·西格。伍迪·格思里是一个真正的农民和歌者,他对美国民歌有可估量的影响,他的创作和立场使民歌成为“左派的、激进的、反主流的”歌曲。伍迪·格思里,一把琴一个人,是个流浪汉,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他有两句名言“你只能写你亲眼看到的东西”“左翼、右翼、鸡翼,在我看来都一样。”艺术是来自对真实生活的加工,而何种主义是毫无意义的,你只要确认自己站往正义那边。他们和一群优秀的民歌手们在1940年举办了《愤怒的葡萄》大型募捐义演,就是这里,皮特·西格认识了伍迪·格思里,成为最好的朋友。接着介绍围绕两个人周围的“年历歌手”以及第一个民歌手组织“人民之歌”。他们都生活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这是美国有名的反传统思潮的大本营,它吸引了大批艺术家来此定居。在戈登等人帮助下,皮特·西格尝试把民歌商业化,美国民歌因此迎来了第二次复兴,有了“织布工”这支民歌乐队。西格是艺术生命最长,影响最大,也是最“纯”的一个人。他的理想是用歌声代替枪声,让人类能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干净的地球,他一辈子都在捍卫他的理想。

   50年代后期,民歌迎来了第三次也是最大的复兴。哈里·贝拉方特揭开了序幕;“金斯堡三重唱”打响了第一枪;垮掉派和民歌爱好者就像寄养在格林威治村的共生体;琼·贝兹成为第一个女民歌明星;在艾伯特·格罗斯曼的精心策划下,“彼得、保罗和玛丽(PPM)”把鲍勃·迪伦推向了前台。之后详细讲述了鲍勃·迪伦这个民歌之王的出道过程。年轻的迪伦有自己独特的演出风格,这使他在格林威治村有了名气,同时他开始自己的词曲创作。因为他的独特魅力,签约了哥伦比亚公司,成为新生代男民歌手中第一个被主流大唱片公司签下的艺人。格林威治村流行一份小报即《小字报》,上面发表一些人的抗议歌词。这一时期的迪伦创作了《答案在空中飘》和《大雨将至》。1963年4月12日,迪伦在纽约的“城市大厅”举办个人演唱会,向过去告别,这之后他走上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1963年参加蒙特利市的民歌节认识了民歌天后琼·贝兹,贝兹非常欣赏迪伦的才华,他们一起创作。到了那年的新港民歌节,PPM和贝兹奋力推出迪伦,贝兹更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她的演唱会上一直带着迪伦,而迪伦以他充满时代感的歌曲和受压迫的小人物的典型形象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代言人。到了迪伦出版第三张唱片《时代变了》,他成为“抗议民歌王国”的国王。可迪伦不是别人,他自己走下刚登上的宝座。他说:“我不会再为别人写歌了,不会再去当什么时代的代言人了。”他不断变化着,把歌迷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取代他的抗议歌手是菲尔·奥克斯。

   后来迪伦见过“Bettles”,他给自己的吉他通上了电,从此美国流行音乐的面貌就彻底改变了。一大批民歌手出身的艺人把自己的木吉他换成了电吉他,组成摇滚乐队。在介绍迪伦成名过程中还介绍过其他几位民歌手:卡罗琳·赫斯特、朱迪·柯林斯、巴菲·圣玛丽、汤姆·帕克斯顿、埃里克·安德森以及奥克斯。“飞鸟”“爸爸妈妈”“桑尼和谢尔”“一勺爱”等乐队。并用一个章节介绍了我们喜爱的西蒙&加芬科尔。迪伦有一次英国之行,这一次所被迫演唱的那些老歌已经不再能感动他自己,他对简单的民歌演唱会感到极度厌倦。他写下了最优秀的作品《like a rollingstone》。1965年的新港民歌节,迪伦决定与一个乐队合作。那个穿着粗布衣、牛仔裤的格思里式的迪伦不见了,舞台上的是穿着黑色皮夹克,里面穿一件桔色花衬衫的新迪伦,手里的木吉他、口琴全不见了,换成一把实心电吉他。传统民歌手认为他背叛了民歌的传统,他的所谓商业化走向了民歌的对立面。66年迪伦发表《美女如云》,并进行欧洲巡演,面对太大的工作量,迪伦据说或者确实出了车祸,总之他躲起来了。鲍勃·迪伦对于美国民歌的发展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几乎可以说,他单枪匹马地改变了民歌复兴的过程,从此美国民歌进入了商业化的时代。   接着介绍乔普林,“斯普林菲尔德”“感恩而死”“乐队”。67年底迪伦的《约翰·韦斯利·哈丁》出来了,他却在迷幻摇滚兴盛之时,出了这张近乎原声的专辑,完全回到当初唱民歌时的风格;69年出了《纳什维尔地平线》,近乎乡村音乐。迪伦总让人吃惊,完全不顾当时的潮流,可他有强大的号召力。格思里说过:你只能写你亲眼见过的东西。当时迪伦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

   之后介绍乔尼·米切尔和劳拉·泥罗,CSN&Y还有第一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七十年代出现了一大批创作歌手。作为创作歌手必须符合三个特征:(1)此人必须自己写歌自己唱(2)音乐风格偏重原声民谣,电声和打击乐器占有相对次要的地位,有人称之为“软摇滚”。(3)歌词大都占有比音乐更重要的地位,而歌词的内容大都是艺人自己的生活体验和感受,非常个人化。介绍泰勒、卡莱·西蒙、CAT史蒂文斯、唐·麦克莱恩、埃里克·安德森、吉姆·克罗奇、贾尼斯·伊恩、诶尔顿·约翰、约翰·丹佛、卡朋特兄妹、保罗·西蒙、尼尔·扬、戈登·莱特富特、约翰·普林、汤姆·韦茨、史蒂夫·古德曼、兰迪·纽曼,还有三位被遗忘的民歌手伦纳德·科恩、蒂姆·巴克利和尼克·德雷克,写了《加洲旅馆》的老鹰乐队。74年,迪伦出了《血迹》,好评如潮。一个摇滚乐手走了和迪伦相反的道路,他把电吉他换成了木吉他,从摇滚乐回到了原声民歌,最终成为迪伦最名副其实的接班人。他就是斯普林斯廷。而到了80年代中期,保罗·西蒙致力于做南非音乐,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他的成功在欧美掀起了改编其他民族音乐的热潮,甚至创立了新的乐种:“世界音乐”。八十年代有及几个出色的女民歌手:苏姗·维加、特蕾西·查普曼、纳塔利·麦钱特、伊迪·布里克尔、“靛蓝色女孩”和男民歌手“REM”乐队、比利·布拉格。

    最后一章,袁越用了2001年他参加第40届麦城民歌节所写下的日记,通过这些描述了解,民歌不会死,它的魅力并不在于舞台上的民歌表演,而是所有人在台下的参与,将民歌融入自己的生活中,还有民歌的根本:叛逆,来自民间的叛逆。

    除了这些关于民歌史和民歌手的故事,作者还提及了一些影响美国民歌发展的政治文化事件,如大萧条时期、“人民阵线”运动、“新政”、二战、冷战、麦卡锡主义、“垮掉派”、六十年代的“嬉皮士运动”。着重对毒品和美国流行音乐,尤其是对摇滚乐的发展密不可分。本书对摇滚乐的出现和演化,流行音乐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有关音乐的法律(尤其是版权法)的不断完善等做了简要的介绍。

    这本书写得非常通俗,而且很有趣,尤其里面对独具魅力的民歌手们的介绍和描写,还有整个六十年代各种风潮及嬉皮士运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甚至毒品,写得非常有意思。有人用了非常贴切的比喻,说他用说书人的方式带我们了解美国民歌史。(网文转载)
引用:
书内场景描写摘录:
   场景一:伍迪·格思里去往纽约,但遍及整个东部的一次暴风雪让这次旅行诗意全物。更糟的是,当时有个叫欧文?柏林的著名流行歌曲作家写了首宣扬爱国主义的歌曲,叫〈上帝保佑美国〉,一时间全国几乎所有电台都在播放这首歌。格思里恨透了这首粉饰太平的歌曲,可一路上他满耳朵都是它,这让他憋了一肚子的气。有天晚上,愤怒的格思里在喝了一瓶廉价的葡萄酒之后决定拿欧文·柏林出气,自己也写了一首“爱国”的歌曲跟柏林比一比。他写下了一首名字也叫〈上帝保佑美国〉的歌曲,即后来的〈这是你的土地〉,被公认为美国的第二国歌。

   场景二:西格犹豫了半天,可当他看到车站的灯光时,知道今天非跳不可了,便横下心,抱着班卓琴一纵身跳了下去。巨大的惯性把西格摔了个大跟头,只听咔嚓一声,班卓琴被压个粉碎!这下坏了,西格心想,没琴我怎么谋生啊?他呆坐在地上,一丝绝望袭上了身处异乡,又身无分文的21岁的西格的心头。没有办法,那天晚上西格只好和衣睡在了路边。
    次日,西格取出身上仅有的值钱的东西:一架照相机,到镇上当了5块钱,又用这笔钱去乐器店买了一杯咖啡,坐在桌边喝了起来。不久,一个女招待走了过来,问他会不会弹点什么。“我刚开始学,还不怎么会弹。”西格腼腆地回答。又过了一会,好奇的女招待又走了过来,对西格说:“小伙子,我给你一块钱,你随便弹点什么都可以。”“那好吧。”西格一边说,一边放下咖啡,拿起班卓琴,弹唱了那首《没什么两样》。这是家喻户晓的爱情歌曲,西格略为害羞的样子和腼腆的歌声与这首歌非常相配。那个女招待听完后激动地对西格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歌曲,你再唱一遍好吗?”最后,西格唱了五遍,得到了五块钱和一顿丰盛的晚餐。

   场景三:西蒙和加芬科尔成名后,西蒙就一直十分嫉妒加芬科尔。他自己身材矮小,长相一般,嗓音不突出。而加芬科尔身材高瘦,一头金发,再加上声音优美,自然抢到了更多的镜头。虽然在音乐上西蒙是主要的创作人,但在那个年代人们还没有开始重视写歌的人,因此西蒙总有那么一丝失落感。后来西蒙曾对记者承认,当年两人在台上演唱那首〈忧愁河上的金桥〉时,因为加芬科尔独唱,钢琴伴奏,因此西蒙总被晾在一旁。砍刀听众被加芬科尔的个人魅力弄得如此如痴如醉,西蒙简直嫉妒极了,恨不得站出来向大家宣布:这首歌是我写的。

   场景四:“异皮士”的鲁宾还有一个更宏大的计划,他决定租用一架飞机把鲜花撒向五角大楼,借助花所代表的爱的力量赶走驻在那里的恶魔。为此他买来一卡车的雏菊,并登广告租飞机。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安插在他身边的FBI间谍早就知道了这个计划,他们伪装成飞行员打电话应征,结果可想而知。那天鲁宾一个人空守着一卡车雏菊不知道怎么办好。最后他只好亲自开车把菊花运到五角大楼门前,把鲜花分发给众人。记者们终于拍下了一张“很有象征意义”的照片:一个长头发的反抗者手里拿一朵小菊花面对士兵冰冷的刺刀。这张照片后来成了六十年代的标志。

   场景五: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霍夫曼和他的“异皮士”们一直没有忘记宣传自己的理想。他们在场子里搭设了一个宣传站,向过往人群散发传单。大概是嫌这种办法效果不好,霍夫曼又冲上舞台,夺下一支话筒,呼吁在场的听众声援正在蹲监狱的“白豹党”首领辛克莱尔。正巧这时轮到“谁”乐队上台演唱,乐队的吉他手皮特?汤森不认识霍夫曼。汤森见有人抢话筒,二话没说,抄起电吉他就往那人头上砸去,一家伙把他砸到了台下。从此以后音乐节上就再也没人见到过霍夫曼了。

   场景六:依然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那三百个使用假名的纽约警察大都从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人尤其对“放荡”的女嬉皮士感兴趣,许多警察都放弃了本职工作,到处追女孩。现场的治安几乎全部交给了“小猪农场”临时召集来的志愿者们。“肉汤”给每个人发了一个袖章,并规定了一句暗语:“我忘了。”这些嬉皮警察对待大多数观众都是放任自流,除了太出格的举动一律不加干涉,事实证明这可能是组委会所采取的最明智的政策之一。后来雅斯各被请上舞台后对观众们说的一句话概括得很好。他冲着台下欢呼的人群说:“我认为你们向全世界证明了一点:50万个孩子完全能够聚集在一起,享受三天的娱乐和音乐,而不出任何麻烦。”(说明一下,当时死了两个人,一个是在睡觉时被垃圾车倒的垃圾给压死了,另一个吸毒过量而死。但50万人,只死了两个,而且都可算作意外事故,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场景七:关于伦纳德·科恩。追女孩是科恩一生最大的嗜好。他的第一个女朋友的父亲是个催眠术爱好者,科恩通过他学习了催眠术,并把它用在了家里的女佣身上。科恩成功地达到了目的,并借机脱掉了女佣人的衣服,满足了自己对异性身体的好奇心。


   场景八:关于迪伦和他那可笑的要拯救他的“迪伦学家”艾伯曼。韦伯曼组织了四十多人来到迪伦的住宅前,冲着上面高呼口号:“迪伦的大脑属于人民,而不是猪猡。”,或者“迪伦,快快把你从老百姓身上赚来的臭钱拿出来!”要不是邻居叫来警察,驱散了人群,他们还不知道要闹多久。不久之后的一天,这个韦伯曼正在大街上走,突然从拐角处跳出来一个人,一把把他按在墙上,并把他的脑袋使劲朝墙上撞去。此人个子不高,却非常有劲儿。等韦伯曼醒过味儿来后,才发现这个正在把自己往死里打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迪伦本人!过了一会儿,迪伦打够了,一把揪下别在韦伯曼胸前的那个写着“还迪伦自由”的别针,把它扔出老远,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扬长而去。看来迪伦对这种“来自群众的呼声”真是恨之入骨。
[ 本帖最后由 gavinyangyang 于 2008-2-10 22:46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gavinyangyang 于 2008-2-11 1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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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贴了一次链接,为什么会有两个播放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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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一个播放器都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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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1``350D``Nano2``T400``MX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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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放不了了,刚才还是QT的播放器样式的,现在变成了win播放器的样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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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不能播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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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的书里介绍过这个人和他的书
一滴珍视明,两眼真~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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