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人论坛 » 『 法治论衡 』 » 男子见死不救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七人众--小四
中级法院院长
此人已死,有事烧包烟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故意杀人罪 见死不救 男子 起诉
查看详细资料
TOP
甜蜜的意外
高级法院院长
超人的女朋友
我等红杏出墙来
基层法院院长
峰哥
一直很安静
审判员
我突然开始不睡觉了
实习版主
噔噔噔噔~~~~
原帖由 摇滚老太婆 于 2008-5-8 00:28 发表 太婆在想需不需要考虑先前行为. 毕竟女的是为了"躲避男友纠缠"才跳水库滴........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