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西政人 登录
 
打印

[社会观察] 男子见死不救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引用:
原帖由 2009xizheng 于 2008-5-8 13:24 发表
老大,你看看清楚.女的已经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了
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代表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不代表其法律上的应受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的弱势身份改变了
小企鹅有一天问他奶奶,“奶奶奶奶,我是不是一只企鹅啊”“是啊,你是企鹅啊,怎么了?”“可是,可是我怎么觉得那么冷呢?”

TOP

我觉得这个案子主要就是因为死者跟被告有一定的关系,要是陌生人的话就肯定不会有什么争议了。
有些事真的是要三思才行啊。。

TOP

男子该对他的先行行为有义务注意女子的安全 并行保护

TOP

事实清楚




PS:逃避纠缠,为什么要选择跳河呢?
位卑未敢忘忧国。

TOP

为摆脱“男友”的纠缠,少女跳进水库。先行行为引起不应有的危险,有救助义务。因该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TOP

不了~~~
有点笨啦~

TOP

   
Discuz!

Processed in 0.05004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enabled.
Designed by Deepse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