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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时评] 【疑问】网民发帖要抢火炬,是否该拘留10天 ?

【疑问】网民发帖要抢火炬,是否该拘留10天 ?

事情经过:镇江网民汤某闲来无事,在网上以“犯人”自居发帖,还散布要去抢奥运火炬的谣言!此帖一出,引起网友的关注和震惊。镇江网监部门和京口公安分局迅速介入。昨天,当汤某面对警方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时,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5月6日下午3时,镇江知名网站my0511梦溪论坛“茶余饭后”版块上,突然出现一则题为《pol.ice或pol.ice老婆进来聊哈》的帖子,发帖者不仅自称“我就是pol.ice要抓的犯人”,更在帖中写下“准备组织一伙人去抢奥运火炬”等过激言论。警方介绍,无论是自称“犯人”还是组织人员“抢奥运火炬”,都透露出发帖者的嚣张气焰。由于该帖涉及话题敏感,很快有多名网友点击阅读。该帖自然引起了警方的重视,网监部门和京口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循线查证,通过技术手段,很快锁定在某通信网络公司上班的汤某。7日傍晚,在公司内将浑然不觉已经触犯法规的汤某抓获。
记者昨天从警方了解到,汤某今年28岁,他以网名“tp2002”在论坛上发布这样的帖子,出发点只是想寻找点刺激。更荒唐的是,面对审讯,汤某再三强调自己不清楚这样做已经违法!昨天,京口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法对汤某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目前该帖已被警方删除。

疑问:1.网民只是为了寻求刺激,他的行为并没有实施,没有构成实质的危害呀,怎么会被拘留呢?
           2.如果网民发帖说的不是火炬,而是其他的谣言,会不会有同样的结果?谢谢大家解答我的疑问~~~

[ 本帖最后由 曼谷小象 于 2008-5-10 13: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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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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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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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散布该消息本身就是一个行为了
不过看到这种明显是发着玩的似乎没必要拘留,警告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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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现在对火炬的事很敏感
这才是重点
who is who , who care who,and who know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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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啊
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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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爆破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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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样子我要是说我要去杀人的话那我怕要被判无期了。。。。。


这是什么理论。???!!!!!!!

也许这也是所谓中国特色之一种。。。。。。。。
世事无绝对,只有真情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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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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